1、区域地质调查:
利用航空磁法、电法、放射性法以及遥感方法,再加上地面的人工地质调查,包括取样、填图等工作,在1:5万到1:25万比例尺的尺度上找出物探、化探等地质异常区,圈定出远景找矿区域。这类工作一般由国家投资完成。目前,我国的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已覆盖所有的省份,只是程度有差异。
2、矿产勘查:
这是在已获取区域地质调查资料的基础上更深入的工作。我国现阶段(2000年开始)的矿产勘查工作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四个阶段。
(1)预查:通过对工作区内区域调查资料的综合研究、类比及初步野外观测,加上极少量的工程验证,初步了解预查区内矿产资源远景,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的区域,并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参考资料。
(2)普查:通过对矿化潜力较大的区域开展地质,物探,化探工作和有限的取样工程(槽探、浅钻、坑探),以及可行性评价的概略研究,对已知矿化区作出初步评价,对有详查价值的地段圈出详查区范围,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3)详查:采用各种勘查方法和手段,进行系统的工作和取样,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作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圈出勘查区范围,为勘探提供依据,并为制定矿山总体规划,项目建议书提供资料.
(4)矿床勘探:在发现矿床之后,对已知具有工业价值的矿区或经详查圈出的勘探区,应用各种勘查手段和有效方法,加密各种采样工程(槽探、钻探、坑探的勘探网度)以及可行性研究,为矿山建设在确定矿山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开采方式,开拓方案,矿石加工选冶工艺,矿山总体布置,矿山建设设计等方面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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