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比利亚谷铅锌矿采选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内经信投规字〖2013〗459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项目的建设法人,委托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井巷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根河市比利亚谷铅锌矿采选工程建设项目—井巷工程施工招标;
1.2建设规模:盲斜井,矿石溜井,风井,870中段开拓、采切工程,混合井(主竖井)及其附属的排水系统、矿石溜井、粉矿回收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建设地点:根河市得耳布尔镇耳布尔林场施业区域;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商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筹集;
1.5计划工期:合同中约定;
1.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定。
2、招标范围:
根河市比利亚谷铅锌矿采选工程建设项目—井巷工程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3、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承担过不少于2项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及以上矿井(提供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具备高寒地区(零下40℃)施工经验(以业绩合同为准),每年停工时间不超过1个月。
3.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矿业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应的安全考核证书;
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采掘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报名。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6月26日—2014年7月2日17:00前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报名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8层)。
5、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后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供的各类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5.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原件,经办人须持身份证);
5.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4提供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相应的安全考核证书;
5.5企业税务登记证;
5.6组织机构代码证;
5.7安全生产许可证(采掘施工和建筑工程);
5.8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5.9能证明业绩的原始证明及证书;
5.10投标回执格式见附件1。
6、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上述5.1—5.9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7、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26日开始,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 5:30时(北京时间),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8、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元/标段(含图纸),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50元,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购款后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可电汇至下列地址: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如意支行
账 号:471900275910304
9、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专门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申请人需要踏勘可直接与招标人联系。
10、投标截止及开标: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牙克石市红旗西街木材大厦三楼会议室。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12、注: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需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保证金需到帐),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并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
13、其它
招标人: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国新
联系电话:1894704787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 众生大厦7楼
联系人: 杨阳
电 话:13674885571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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